2022年减税降费38条 ▏13 生产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10%政策
2022-06-30

【享受主体】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优惠内容】

 

  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执行期】


  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税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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