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减税降费38条 ▏12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2022-06-29

【享受主体】

 

  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优惠内容】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税政处

相关文章

24-09-19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

24-09-18税收支持政策赋能添力 推动我

24-09-1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

24-09-13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24-09-1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

24-09-12财政部税政司 税务总局财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