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
放出活力
01 “证照分离”改革全国全覆盖!
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方便市场主体清楚明白地办理许可证。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68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37项,其余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条件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等优化审批服务的措施。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02 市场主体登记当场办一次办
提升登记便利度。推行当场办、一次办、限时办、网上办、异地可办。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予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电子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精简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03 市场主体注销更便利
明确规定市场主体未发生或已清偿债权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应缴税款等,书面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按规定公示的,可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其中个体工商户无需公示。
04 市场主体经营困难可登记歇业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备案,歇业最长不得超过3年。
05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就业地参保
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06 就业门槛进一步降低
进一步梳理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取消乡村兽医、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续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
07 市场壁垒进一步清除
彻底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
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
合理放宽旅游民宿等市场准入。
制定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指南,优化审批流程,为演出经营单位跨地区开展业务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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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管出公平
01 涉企乱收费要坚决治理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聚焦中介机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交通物流领域收费,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工作。
02 市场主体登记要明确监管要求
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对提交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对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有其他欺诈行为的,撤销其市场主体登记,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
登记机关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03 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和引导加强
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改进管理服务。
04 中介机构服务更规范
从严查处行政机关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或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违规行为。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
“服”
服出效率
01 专利、商标注册审查更快更便捷
今年底前将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由8个月压缩至7个月,将高价值专利申请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
推进专利优先审查和质押登记电子申请全程网办,推行商标电子注册证和专利电子证书,明显压缩发明专利和电子申请的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
02 公证服务更便企惠民
精简公证证明材料,年底前普遍实行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凡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或部门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不得让当事人重复提供。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公证证明事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
为中小微企业开设公证“绿色通道”,对扩大融资、资金周转等事项实行“一对一”服务等。
03 涉企审批服务更优化
明确行政备案材料、程序,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涉企事项网上办理,简化优化商事服务流程,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04 享受税费优惠更轻松
优化国库退税审核程序,逐步实现智能化、自动化处理。
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
05 认证评价更统一
清理规范涉及认证的评价制度,推动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
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
据统计,2013年以来平均每年新增市场主体超过千万户,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总数由2012年的近5500万户,增加到今年4月份的1.43亿户,增长了1.6倍。
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人民是真正的英雄。
——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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