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央企可以带来好处,至少在相当多的金融机构那里,这是实力雄厚的象征。如果运气好,碰上那些无意做详实背调的地方政府,还能签下利润不菲的合同。
伪装的手段看起来也非常朴素:取一个威风十足的名字,做一个与央企类似的官网,企业简介一栏里尽量是宏大却语焉不详的话术。比如“这是一家由军队孕育成长和发展起来的企业”。
如果要把功夫做足,还可以找一家北京的事业单位挂靠,让这些机构短暂的成为股东,之后迅速地注册错综复杂、千丝万缕的子公司,把实际的控制人埋到深处。
过去的很多年,这样的伪装公司大多聚集在两个领域:房地产、工程领域和金融领域。如果有真实的央企背景往往能让这些公司轻易的承接到旧改工程,并得到金融机构的借款。
工程领域本来就是建筑央企数量最多的领域,伪央企们可以做的文章比较多,外加工程与权利的交叉点较多,成为了其天然的屏障以及滋生的土壤。
金融领域是因为相关信托资管产品发行的需要,“央企”总是一个绕不开的噱头,而国企背景带来的背书效应,是很多企业愿意傍品牌的原因。
被“央企”光环“闪”到的,不光是普通投资者,在信息披露更为完善的资本市场,“伪央企”也堂而皇之以央企身份进行交易。
➊ 案例一:东方银河
被“央企股东”公开打假后仅五天,东方银河控股有限公司就改换门庭,再次成为“央企”。工商信息显示,这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成立于2020年2月27日的深圳民企,一年内投资人已经变更了四次,全是“中字头”,其中间隔最短的一次仅10天。
2月5日,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在其名下的8家全资子公司为虚假公司登记,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也从未同意或授权,并不知晓这8家虚假全资子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的设立与变更,“上述8家公司及其各级下设公司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在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列出的8家企业中,就包括2021年1月26日刚刚“投入”其门下的东方银河控股有限公司。
2月10日,东方银河投资人变更为北京市中油科技开发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这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全资控股,目前实际控制企业有265家。
通过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等平台,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发觉事情远比想象的严重——登记在其名下的8家公司,已各自开展了多项投资业务,“子生孙”“孙生子”,彼此关联,不断延伸,最多的竟梳理出120多家企业。在工商信息中,这些“孙公司”都归入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名下,摇身一变也成了所谓的“央企下属企业”。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立刻报警,同时向8家虚假挂靠公司登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对8家虚假挂靠公司申请进行股权冻结。在中海油集团法务部门的建议下,公司发布了声明,将8家虚假挂靠公司的名称和工商信息一一公布,避免造成更大的影响和损失。
➋ 案例二:上市公司融钰集团与中核国财签订合作协议
2018年7月12日,融钰集团公告称,为推动在电气设备领域及产业链延伸领域的进一步合作,公司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核国财将向公司增资入股,成为公司战略投资者。入股后,其所占公司股比不高于5%。
此外,双方拟在三年内共同打造总规模50亿元至100亿元的基金投资平台,同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深度合作,围绕电气设备、工程建设等双方产业链相关优质项目进行投资,打造央民创新合作平台。战略协议内容还包括,融钰集团拟向中核国财或其关联公司增资入股,相互利用对方的资质与资源,重点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工程项目等。
那么看到这表述,一般的投资者肯定认为中核国财是有央企背景。因为说到带“中核”字眼的央企,自然就会让人联想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集团),那这两家是否有关联呢?
当然了,不光我们对这个问题持怀疑态度,深交所比我们更想弄清楚这个问题,于是2018年7月13日,深交所就中核国财的“身份”提出问询,而融钰集团作出了一个尴尬的回复,答案就是:公司目前无法确认中核国财产权及控制关系,因此无法确认其是否与央企存在关联关系。
而此前据融钰集团董秘办人员表示:“根据合作方中核国财发来的公司章程,中核国财是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而深圳中核集团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集团)的子公司,中核国财是央企背景。”但到深圳中核法务部核实,得到的回答却是:深圳中核集团不存在“中核国财”这样一家公司。
从股权穿透关系图来看,中核国财在内地的运作平台叫“中核国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中核国财在2018年7月成为中核建工的法人股东。
通过信息一层层的查验,发现中核建工前身为“中机国信(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更名为“中核国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国财国投股权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国财投资股东之一为“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而这家“华宇公司”,就是2018年年初才被中核集团发声明指责其盗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字号。
通过这前后联系起来,中核国财很可能是华宇注册在香港的又一个“中核”字头的“马甲”公司,等风头过了,又出来忽悠人了呢?
2018年8月5日晚,被质疑与“山寨央企”合作的融钰集团发公告称,鉴于现因中核国财是否为央企身份的认定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且经多方核实其身份非为国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核国财相关负责人确认的信息不一致,其违反了商业合作之诚信原则。因此决定终止与中核国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并终止与中核国财合作。
除了中城建、中城投、中铁国建(传说中的中铁33局)、中建环球...等伪央企之外,还有很多比如中广核、中国铁物、中交鹭建、中科系、中建系、中城系...等等都被碰过瓷。
比如前几年,“中科系”麻烦连连,融资项目是违约不断。最后发现中科建发最终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黄金海岸培训中心,这虽然是一家成立于1995年的老牌国企,但实际从事的行业为服务业,经营范围为“住宿、中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已经完全跟高大上的“中科院”没有实质关系。
再查看其控股的子公司,倒是五花八门,除了中科建发的母公司中科行发外,还分有房地产公司、贸易公司、加油站、招待所、电梯维修,甚至还有农场,这就是典型的“XX是个筐,啥都往里装”。
之前一家叫做“中核工建设集团”的6.1亿元债权被中国华融计划出售。只是,如果细查这笔债权的抵押物时,会惊讶地发现他们的主要资产只是安徽省一个偏远县城未售出的房子和土地。
“中核工建设集团”(简称“中核工建”)和“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简称“中国核建”)仅有两字之差,他们名字的英文缩写甚至完全一致:CNEC。当然,和后者一样,中核工建也有一个类似的官网,内容大多是彰显身份的口号和高管到各地“考察”的合影。
只是,区别判若云泥:前者是一家由自然人控制的小规模地产公司,它所有业务与“核”毫无干系,而后者是一家声名显赫的央企。但直到今天,前者的官网上还将其介绍为“央企控股公司。”
一个来自于安徽省叫做何俊生的男子建立了这家公司,他最早在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开发了几个地产项目,后来成为北京一家地产国企在安徽省的承包商。2017年,他把企业名字改为中核工建。
此后,这家企业经历了缠绕复杂的股权和名字修改,如果层层穿透之后,确实能发现一些国字头事业单位也交杂其中。
后来的几年,何俊生以“实力雄厚”的央企直属企业董事长的名号成为了多个地方政府的座上宾,他的“考察团”还承接了多个地方政府的PPP项目,最近还以“央企”名义签下了一些旧改项目。
2018年10月12日,*ST尤夫就与中铁中宇及第三人江苏金票通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事项,向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获法院立案受理。*ST尤夫诉称,被告声称其为国务院直属国企,由央企中核集团控股,工商网站显示的也是如此。被告持有原告49张商业承兑汇票,每张面值人民币100万元。
其实早在2018年2月6日,中核集团就发表声明,被告的母公司中国华宇不是其出资设立的公司。很明显,*ST尤夫遇到了假央企。
三年前,一位朋友认识了自称X建在该计划单列市子公司的李XX,经常一起吃喝玩乐。李XX能吹,似能通天,不说市里的主官,就是总部的领导,也是兄长弟短地叫着。朋友计划跟他操作当地的工程,还给了他钱。去年见面聊天,问起李XX,朋友破口大骂,说那是个标准的骗子,根本不是X建的员工。
某市城市建设也遇到过李鬼。片区开发,有人找上门来,可以投资近300亿,书记重视,市长陪同,签协议,搞仪式,上电视,气氛排场做得十足。后来项目工程停下来,才知根本不是什么央企,只是在省会注册的含有中字头小玩意。
PPP项目建设时兴,以央企名义做业务的忽然多起来。唬人的招牌,颐指气使的作风,非县长书记不见。具体到业务,天南地北,云里雾里,越具体越不知所云。有些地方拆完了,围挡起来,一撂数年。好多都是央企的四五层的孙公司或者孙孙公司,并没有授权或者资质。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金融整顿,市场流动性收紧,央企身份无疑是部分企业的加分项。市场上即使对其真假央企身份有争议,相关公司也不急于澄清。
华阳经贸向以央企身份示人,还不起钱,才引起媒体关注。其核心子公司华阳投资参股的恒立实业披露,股东华阳投资为境内非国有法人,怎么是央企呢?
持有华阳投资97.37%的华阳经贸,成立于1984年,原名为中国华阳技术贸易(集团)公司,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中央企业之一,现在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直属企业。中国贸促会为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也是22个中央直属群团组织之一,级别为正部级。在中国贸促会官网的直属企业一栏,不见华阳经贸的身影。
2018年7月,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曝出数十亿元债券违约,而违约背后与其身份变更有较大关系,中城建2016年4月,实际控制人变更,其99%股权由惠农投资基金持有,原全资股东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所持股权由100%降至1%。投资人如果不是奔着央企,估计不会购买他们发行的债券。
谁给了“伪央企”唬人的身份?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伪央企”之所以迷惑性极强,难以被发现:
比如2015年,某央企领导做报告时就曾说:该央企一共有700多个子公司,其中有200多个是为了投标注册的“空壳”。这还只是其中一家央企的情况,再加上另外95家央企以及各部委关联的企事业单位,下面有多少打着幌子的空壳企业呢,可见数量之庞大。
当然了,对于这个现象,国资委也并非视而不见。早在2016年年初时,央企就正式开始处理僵尸企业,而国资委给出的时间表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主体任务,到2020年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按照最新的中央企业名录,共97家。
二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 如国有五大银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从目前案例来看,往往被挂靠的,都是央企下属子公司,层级越多,越不容易被发觉。此前,央企子公司混改需要经过国资委审批,2019年6月,国资委将子公司混改审批权下放给央企。这就意味着,如果股权信息属实,总公司层面必须知晓。
“如果央企子公司确实参与了这次业务,那么这个股权变更就是真实的,至于有没有获得上级公司授权,则是另一个问题。”一位负责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在股权变更中,交易双方需要向注册部门提供申请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工商登记注册部门还要向投资双方进行核实。
“除非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才能被定义为虚假注册,但那是违法的,注册部门没人敢干这事,也干不了。”
这位市场监管人士认为,从股权结构来看,这些企业在法律意义上就是真央企。不过,《中国新闻周刊》发现,在一些股权变更中,央企出资额都是认缴,并未实缴,实缴期限多在数十年之后。
“作为集团下属一级子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经过集团的逐级审批。”一位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在取证过程中,法务部门调取了几家公司备案用的复印件,“跟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格式完全不同,稍一对比就能看出是伪造的。”
中海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声明中称,“经本公司内部核查,前述8家全资子公司进行虚假登记时所使用的包括股东决议、章程、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营业执照、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在内的所有登记材料均系伪造。”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相信不久就能找出这8家“伪央企”的真相。
在央企直接投资之外,在假央企和真央企之间,一条央企挂靠产业链若隐若现。在网络中,搜索国企挂靠,能搜出很多信息,《中国新闻周刊》以名下企业要寻找央企挂靠为由,联系上一家在北京的投资咨询公司,还没等说明来意,对方就很坦然地接话,“是要挂靠混改吧。”
据这位中介介绍,混改并不复杂,关键看要挂在几级子公司名下。如果挂的是2级子公司,公司就是3级,如果挂3级,公司就是4级。此外,还要看挂靠的是国企还是央企,价格从160万元到1000万不等。其中,挂靠国企3级子公司的价格为160万元一年,挂靠央企基本在450万元以上,第二年如果继续挂靠,按照市场价格再定。
按照流程,确定好挂靠的企业之后,中介会将对方企业的负责人约出来当面沟通,然后双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转款给对方负责人,再由对方以返点的形式给到中介。
“挂靠的国企不参与经营和分红,只是变更法人股东,相当于他们收购你这家企业,所有流程完成,大概一周时间。”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多家“伪央企”发现,很少有企业挂靠在一个央企股东名下超过一年,因此,很多“伪央企”的工商信息在投资人变更上极为频繁。而且,挂靠央企似乎会“上瘾”,一些“伪央企”负责人名下的多家企业,都挂在“中字头”下面,甚至名下几家企业相互挂靠。
东方银河在今年2月3日全资控股中科科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后者在企业官网中自称是“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国资系企业”,集团旗下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近20家。
中科科发是一家成立于2013年的企业,从2017年6月起,开始投入“中字头”名下,到2020年5月,按照一年一换的频率,更换了4家疑似“央企”“国企”的投资人。2021年2月,借助东方银河的投资,转入中海油系,几天后,随着东方银河的投资人变更,中科科发也贴上了中石油标签。
值得关注的是,在东方银河之前,中科科发挂靠的几家“中字头”都不是真正的央企,这也是“伪央企”的另一种形式——核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由此催生了中介的另一服务项目,企业注册核名。前述中介公司的介绍中,就包括解决疑难核名,如国字头、中字头、无区域等。这些“中字头”企业尽管在股权关系上与央企毫不沾边,但凭借“中字头”名称,也能屡屡碰瓷央企。前述成功和融珏集团打造“央民创新合作平台”的中核国财投资集团就是这类“伪央企”。
屡禁不绝
要解决“伪央企”问题,首先是要梳理央企家底。2016年,国资委开展清理僵尸企业的行动,据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末,纳入“处僵治困”工作范围的2041户子企业已实现经营扭亏,近700户僵困企业实现市场出清,所有央企管理层级控制在5级以内(含5级),法人总数减少比例超过30%。
2019年12月,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再次提出清理“两非两资”, 以及“清理未出资、不控制却冠以中央企业名号的‘冒牌央企’,清理多年处于清算状态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
“打假”的主体自然是央企本身。近日,中国海油、中国诚通、中国化学工程、中国铁物、中国石油等相关中央企业相继发布声明,对被冒名、被虚假挂靠的情况进行说明。然而,打假声明出现后,对于企业似乎并无多大影响,换个股东,企业经营行为并不受太大影响。
“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前述中海油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要证明对方虚假注册,必须要做司法鉴定,而且只能鉴定公章和签名的真伪,不能鉴定营业执照,除非拿到对方注册时的原件,“本来就是虚假注册,哪来的原件?”
“在清理‘伪央企’过程中,相关部门没有形成合力,没能采取有效的惩戒措施。”刘俊海向《中国新闻周刊》进一步解释,首先是国资监管部门的合力,包括国资委和财政部,目前对央企采取多头监管模式,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同时,国资监管部门要和市场登记注册部门形成24小时全天候、360度全方位,跨市场、跨区域、跨部门、跨产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无缝对接,有机衔接、同频共振的国企,特别是央企的监管合作机制。此外,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也应纳入这种协同共治的平台中。
在形成合力的同时,还要提高央企信息透明度。“信息不对称与国资监管能力的局限性有关,也跟央企整个集团的管控力薄弱有关,下一步必须要将这个短板给补上。”刘俊海表示,一是监管前置,二是提高透明度。将来任何一个央企成立子公司、孙公司,都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登记在册并对外公示。“要赶紧将央企国企的家谱画出来,大白于天下。”
真正的央企是不会做这种挂靠业务的。那些提供挂靠的往往就是类似于“中国金天经济技术开发中心”这种似是而非,实际上早已停业的空壳子;还是老办法,请对照国务院名单,96家之外的,都不是央企。不要看到“中央XX”“中国XX”“人民XX”就昏了头;
其次,真正的央企背景公司,不但很少拿母公司宣传,普通投资者接触到的机会也少。从融资角度来说,大部分央企在细分行业内都具有垄断地位,银行、债券等大额、长期、低息融资渠道畅通,不会没事发个私募基金找个人投资者借钱。
而如果央企下属公司拿牌照,成立私募基金公司,也往往是先服务于央企自己的资源,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例如深圳华润资本,做的业务都是华润内部的产业并购基金;再比如东航金控,做的主要是原油期货管理方面的业务,说白了就是为股东东方航空做对冲。这些基金,普通投资者就算想参与,也拿不到份额。
说到底,投资就是不断破除迷信的过程。信则套不信则无,不被光环迷了眼,客观看待央企、国企背景,投资时少看包装多看底层,才是扫雷避坑的黄金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