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为主进一步完善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2021-07-13

开展属地中央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是各地监管局加强财政预算监管的常态化工作,是加强预算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上海监管局坚持以“严”为主,从四个维度出发,切实提升监管质效。
  
一、严以律己,规范工作流程。
一是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认识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对提升管理水平、防治腐败的重要意义,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监管全过程。二是结合近年来财政部出台的新政策、新要求,及时修订上海监管局原有内控管理办法和银行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处室职责分工、处内岗位分工,规范审核时限、流程和所需材料。三是积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请示,及时反馈政策调整变化等特殊情况,统一管理口径,准确把握政策边界。四是在工作实践中注重形式审核、要素审核和程序审核,坚持重点突出、简单管用、适度留痕的原则,梳理规范工作记录,规避审核审批风险。
  
二、严以律人,加强监管力度。
一是注重审批备案,强调账户管理规范性。严格把握账户开立政策,遏制预算单位随意开立账户行为,反复强调账户信息准确的重要性,重点关注账户开立是否履行资金存放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源头管理。二是注重账户年检,强调违规整改严肃性。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审批类账户未经审批、备案类账户未及时备案、“账外账”等情况,做好账证核对、账表核对工作,确保账户申报完整,同时督促违规问题加强整改,维护账户管理严肃性。三是注重统筹监管,强调财政资金安全性。一方面将财政授权支付监控与账户年检相结合,对未经审批开立或未及时备案等账户预警信息及时核实,主动提醒;另一方面将决算审核与账户年检相结合,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账户、账户余额与账表不一致等情况开出“处方”,防止货币资金体外循环。
  
三、宽严相济,转变监管理念
一是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监管转变。打破原有“重年检、轻备案”的管理模式,借助财政授权支付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及时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预算单位开展自查或抽查,并通过下发文件或组织培训的形式进行政策宣讲,进一步强调监管前置,切实做到由以检查整改为主向预防控制为主的转变。二是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主客观问题。针对政策不一致导致违规开户等客观问题,应当充分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道,重在提高预算单位管理水平,辅以警示教育;针对无视内控及有关规定随意开展定期存款等主观问题,应当予以高压态势,强调监管刚性,让预算单位感到“利剑高悬”,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助力推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方面通过银行账户明细与预决算报表之间的比对,关注单位是否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另一方面关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余额总体规模,督促其切实盘活闲置资金,加强预算执行,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

四、严实结合,提供精准服务。
一是宣传通知与学习培训相结合。综合运用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通知,实时解答预算单位问题,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开展学习培训,重点强调银行账户管理的意义,并对近年来政策变化进行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账户管理和数据采集相结合。在现场年检工作中注重收集预算单位的基础信息,摸清基层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数、资产状况、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为部门预算监管工作做好铺垫打好基础。三是警示约谈与综合评价相结合。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一方面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要求预算单位整改;另一方面将问题情况纳入上海监管局预算监管综合评价范围,年末按照办法规定逐步公布各单位综合评分情况,进一步促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扩大监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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